111年起逾期繳納稅款,滯納金算法不一樣囉! 2026 年 7 月 9 日 110年12月17日修正公布「稅捐稽徵法」第20條滯納金加徵方式,將原「每逾2日」修正為「每逾3日」按滯納稅額加徵1%,最高加徵率由15%降為10%,並自111年1月1日施行。舉例說明,陳先生接獲10 閱讀更多 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