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職薪資所得給付之注意事項

1.扣繳稅額5%:
適用條件:

a. 給付金額>=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(111年  86001元)時

b. 每次給付<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   (111年 86001元)但當月累計給付>= 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( 111年    86001元)時

例:
給付A兼職所得月付2次(每次付5萬元/每月合計10萬元),第2次給付5萬元時,應扣繳5,000元(10萬*5%)



2.兼職二代健保補充保費2.11%:
適用條件:

每次給付金額>=基本工資(111年1月起25250元)時
上限以單次給付1000萬元為限

例:
給付B兼職所得月付2次(每次付2萬元/每月合計4萬元),每次均無須 扣繳兼職二代健保補充保費



例外:
a. 不具投保資格;主動告知後,由扣費義務人向健保署確認。
b. 屬全民健康保險第 2 類(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)被保險人
c. 所得給付期間職業工會出具的在保證明或繳費證明
d. 屬全民健康保險第 5 類低收入戶(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)被保險人

3.投保單位補充保費2.11%
適用條件:

每月支付之薪資所得總額(含兼職薪資)>受僱者當月投保金額總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