納稅義務人至醫院做健康檢查所支付之健檢費用,必須與「醫療行為」具直接關連性,方能列報為個人綜合所得稅的醫藥費列舉扣除額

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3有關「醫藥費」列舉扣除額之立法意旨,係針對身體病痛接受治療而支付的醫療費用,屬生活中必要支出,為保障維持基本生活所需,故於計算所得淨額時得准予列舉扣除。 舉例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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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0.員工旅遊補助是否免視為員工所得?

員工旅遊補助依性質區分是否將補助列為員工所得: 1.不論營利事業是否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,如果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、旅費全額補助的國內或國外旅遊,免視為員工之所得課稅。 2.若營利事業舉辦員工旅遊活動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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